2025 年许昌电车可以上路。许昌对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设置了 3 年过渡期,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在过渡期内,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上路。相关规定如下:
- 备案登记: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车辆所有人应在各市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悬挂标识牌。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未进行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查扣。
- 遵守通行规定: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所有人应当为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人应当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骑乘二轮电动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非法改装,严禁载货电动三轮、四轮车载人。
过渡期满后(2027 年 11 月 1 日起),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不得在许昌市建成区道路行驶,不得在建成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