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通常不属于普通摩托车。
电车一般指由接触网供电的城市地面交通电动车辆,包括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而普通摩托车是由汽油机或电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两轮普通摩托车是指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上装有两个车轮的,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kW 的摩托车。
可见,普通摩托车的定义与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电车完全不同。即使是电动摩托车,虽也是用电驱动,但在车辆属性、用途、管理规范等方面与电车有很大区别,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需要驾驶证、行驶证,要购买交强险等。而电车通常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有专门的运营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