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在上海购买电车符合条件是送车牌的。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明确,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支持。具体如下:
- 适用车辆类型: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 个人用户申领条件: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并符合以下身份条件之一。
- 本市户籍居民。
-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 48 个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36 个月的来沪人员。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 特殊情况说明
- 对于名下同时拥有 “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或者拥有 “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 的个人用户,转让或报废名下使用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的,支持免费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 使用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转让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
单位用户也可按规定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具体为: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当前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 5 人或自申请之日前 1 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