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在南宁是可以开电车的,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只要合规驾驶,就不必担心。以下是南宁电车相关规定:
- 车辆牌照要求
- 小蓝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的是小蓝牌,是目前行驶在南宁市区最 “名正言顺” 的电动自行车。车辆需满足最大时速不大于 25km,整车质量不大于 55kg,蓄电池电压不大于 48V,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大于 400W,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这类车辆可在市区自由行驶。
- 小绿牌:2019 年 4 月 14 日(含)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在 2019 年 6 月 14 日(含)前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核发小绿牌。小绿牌有号牌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
- 大绿牌:大绿牌已禁止上路。自《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后(即 2023 年 8 月 31 日),大绿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大蓝牌:大蓝牌电车属于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南宁市区的通行受到一定限制,一般不能在市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和高峰时段通行,通常也禁止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紧急医疗救助、货物配送等,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证。
- 其他规定
- 驾驶人年龄: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 行驶速度: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5 公里。
- 交通规则:穿过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要停车让行;利用人行横道通过路口、横穿马路时,要主动避让行人;转弯时要开启转向灯;在夜间行驶或者遇有雾、霾、雨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等。
此外,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市区范围内行驶,违反规定的将会被交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