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杭州临平不禁电车,但对不同类型的电车有不同的管理规定:
- 电动自行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只要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可在临平正常上路行驶。新国标要求最高时速不得大于 25 公里,整车质量不得大于 55 千克,车体宽度不得大于 0.45 米,前后轮中心距离不得大于 1.25 米,鞍座长度不得大于 0.35 米,蓄电池标称电压需在 48 伏以下,电动机额定功率需在 400 瓦以下,且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 新能源汽车:浙 A 号牌的新能源小客车在普通路段不限行,但在西湖景区有相关限行规定,限行时间为每天 8 时至 17 时,实施区域为北山街 — 环城西路 — 湖滨路 — 南山路 — 玉皇山路 — 玉皇山隧道 — 南复路 — 虎玉路 — 虎跑路 — 之江路 — 梅灵南路 — 梅灵隧道 — 梅灵北路 — 天竺路 — 灵隐支路 — 灵溪隧道 — 灵溪北路(马家坞以南)— 灵溪南路 — 灵隐路 — 玉古路 — 玉泉路 — 灵隐路合围区域内的西湖景区道路。非浙 A 号牌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工作日的 7:00—10:00 和 16:00—19:00,不能进入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行驶;在西湖景区,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双休日如遇调休,以国务院规定为准)的 8 时 30 分至 17 时,按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 “单日单号、双日双号” 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