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东北地区没有针对电车的统一高速费打折政策,但吉林省对氢能车辆有相关优惠。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 0 时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24 时,安装 ETC 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在全国范围内,电动汽车在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有一些优惠。小型客车中,核载乘客不满 5 人的小型客车通行费降低 10%,满 5 人的降低 20%。对于载重 1 吨以下的货车,可享受 5% 的优惠;而载重 1 吨以上的货车则可享受 15% 的优惠。但这些优惠政策并非专门针对东北地区,具体执行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