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电车还送沪牌。
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支持。该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申领要求的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当前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 5 人或自申请之日前 1 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 48 个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36 个月的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不过,《实施办法》对个人用户申领条件有一些具体要求和变化,如增购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名下既 “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也 “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还 “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但对名下同时拥有 “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 或者拥有 “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 的个人用户,转让或报废名下使用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的,支持免费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