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电车加装篮子是否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 不违法的情况:如果加装的篮子尺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即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且没有改变车辆的结构、性能等影响安全的因素,通常是不违法的。
- 违法的情况
- 超尺寸加装:如果加装的篮子过大,超出了上述规定的尺寸范围,属于违法改装行为。
- 改变车辆结构性能:若加装篮子时对车辆的结构进行了改动,如拆除了原有的部件来安装篮子,或者因为加装篮子导致车辆的稳定性、操控性等性能受到影响,也是违法的。
- 影响通行安全:若加装的篮子在行驶过程中可能会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造成影响,如突出的部分容易刮擦到他人等,同样属于违法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