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纯电车是需要牌照的。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符合本实施办法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本市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消费者条件
- 个人用户: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的下列人员:
- 本市户籍居民。
-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48个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的来沪人员。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 单位用户: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当前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5人或自申请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专用牌照额度政策
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个人用户申领专用牌照额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本人名下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 本人名下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
- 本人名下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上牌流程
- 申请额度: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等窗口,办理新能源汽车确认凭证审核事项,符合条件的发放确认凭证,市交通委凭确认凭证等相关材料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 注册登记: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专用牌照额度、相关税费凭证等材料,按照现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有关程序,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