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是允许骑电车的,但有一系列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 登记上牌: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对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 分区通行:核心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核心区以外区域内通行,核心区以外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核心区内通行。
- 路段限行
- 核心区全天禁行路段:核心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全天禁止在中山路、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山峦街至棒棰岛门前)、山峦街、胜利路(东北路至五五路)、西北路(迎客广场至疏港路)、疏港路、虹港路(机场贵宾路至迎客路)等主干路通行。
- 滨海路部分时段禁行:在每年4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每周的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含调休的工作日)的9时至18时,滨海北路的迎宾路至华乐街、滨海中路的虎雕群西侧停车场至小傅家庄浴场出入口、滨海西路的国宝桥环岛至星海湾大桥匝道入口等三个路段,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 驾驶人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