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以下类型的电车可以开上路:
非机动车类
- 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具有国家颁发的3C认证,需登记白底黑字的佛山牌照,驾驶人年满16周岁即可骑行,不需要驾驶证。
机动车类
- 电动轻便摩托车:外观无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超过50km/h,需年满18周岁、考取F证以上的摩托车驾照才能驾驶,要登记蓝底白字车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并在车管所或者登记服务站办理上牌手续。
- 电动摩托车:外观无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超过50km/h,属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考取E证以上的摩托车驾照才能驾驶,登记黄底黑字车牌,需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在车管所或者登记服务站办理上牌手续,还需定期年检。
- 休闲电动三轮车:设计时速普遍在25-50km/h之间,驾驶员需持有D、E或F类驾驶证,上蓝底白字机动车号牌。
- 货运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篷车:属于正三轮摩托车类型,上路需持有D驾驶证,一般要求悬挂黄底黑字的车牌,货运电动三轮车不能载人,全篷车型可根据行驶证要求载人。
- 符合条件的网约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网约车,轴距在2650毫米以上,纯电动车辆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氢燃料电池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350公里。
此外,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内也可以上路。农村地区特定区域,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也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