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拍骑电车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不同情形的分析:
- 侵犯隐私和权益
- 未经同意拍摄且有不良目的:如果偷拍者未经骑电车者同意,为了个人私利如用于商业广告、恶意调侃、诋毁等目的进行拍摄,或者拍摄角度、内容涉及到骑电车者的隐私部位、个人敏感信息等,比如通过拍摄特写暴露骑电车者的面部表情、身体缺陷等并进行传播,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
- 在私密场所拍摄:即使骑电车者没有隐私部位暴露,如果在相对私密的场所如私人庭院、封闭小区内部道路等属于私人空间的地方被偷拍,也侵犯了骑电车者对该私密空间的合理隐私期待,同样是违法的。
- 不违法的情形
- 正常记录或报道:如果是新闻媒体出于新闻报道、公益宣传等正当目的,在公共道路上拍摄骑电车者作为正常社会现象、交通状况等的一部分,且没有恶意丑化、歪曲等行为,一般是不违法的。例如,为了宣传交通安全,拍摄到骑电车者遵守交规的画面用于公益广告。
- 执法或安全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构为了执法需要,如监测交通流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通过合法安装的监控设备拍摄骑电车者,这是合法的执法行为。此外,商家、小区等为了自身安全保障,在合理范围内安装监控,拍摄到骑电车者进入相关区域的画面,只要没有对拍摄内容进行非法使用和传播,通常也不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偷拍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比如大量传播偷拍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偷拍进行敲诈勒索等,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敲诈勒索罪等,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