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骑电车是需要上牌的。相关规定如下: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 号牌分类
- 白底黑字正式号牌: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 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 蓝底白字正式号牌:符合“新国标”并获得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