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车横穿马路是否违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具体分析如下:
- 违法情况
- 有设施不按规定通行:如果道路设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驾驶电车却未从这些设施通过,而是随意在其他位置横穿马路,属于违法行为。例如在有斑马线的路口,电动车驾驶人未走斑马线,直接从道路中间横穿。
- 未下车推行:在需要横过机动车道时,即使是从人行横道等设施通过,若没有下车推行而是骑行横穿,也违反了交通法规。如在人行横道上骑行电动车,被执法人员处以罚款。
- 不遵守交通信号: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驾驶电车不按照信号灯指示,在红灯时横穿马路,属于闯红灯违法行为。
- 在禁止横穿区域横穿:有些路段可能设置了禁止非机动车横穿等标志,若驾驶电车在此类区域横穿马路,同样是违法的。
- 不违法情况
- 有安全保障的特殊情况:在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情况下,驾驶电车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马路,这种情况不违法。
- 推行通过:驾驶电车在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地方,下车推行通过马路,符合交通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