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是可以开小电车的,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车辆要求
- 合规车型:所驾驶的小电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其他合法的电动车辆类型。例如,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且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指标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
- 车辆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购车发票等证明车辆合法来源的凭证以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驾驶人要求
- 一般情况: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常不需要考取驾驶证,但驾驶人需年满16周岁。
- 特殊情况:如果小电车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类型,则需要相应的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D、E驾驶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F驾驶证。
通行规定
- 车道使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 遵守交通信号: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红灯停、绿灯行,不得闯红灯。在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要按照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
- 载人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