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车出事故是否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责任判定分析:
按电动车属性划分
- 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
- 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若电动车驾驶人存在过错,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若对方故意碰撞造成事故,电动车驾驶人不承担责任。
- 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
- 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与其他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若电动车驾驶人无过错,则无需担责;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按骑车人情况划分
- 成年人骑行
- 有过错:若骑车人存在超速、逆行、闯红灯、违规变道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可能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 无过错:在事故中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等不当行为,是由其他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则无需承担责任。
- 未成年人骑行
- 达到法定骑行年龄:一般来说,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若达到此年龄且无过错,由其他过错方担责;若有过错,自身需担责,监护人也可能因监护不力而承担相应责任。
- 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引发事故。此外,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出借电动车,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损害后果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共享电动车的经营者,对其投放的车辆未张贴提醒标识或未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也可能对事故后果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