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伏电车通常需要上牌。以下是具体情况:
- 电动自行车:依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体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满足这些条件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并且在当地相关产品目录内的48伏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绿色牌照。
- 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如果48伏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例如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等,但在当地政策规定的过渡期内,一般需要上临时牌照。过渡期结束后,部分地区可能不允许此类车辆上路。
- 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如果48伏的车辆实际被认定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比如速度、功率等参数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也需要上牌,分别发放蓝色和黄色牌照,并且车主需持有相应的驾照(F照、D/E照)。
在山东济宁,符合新国标、获得CCC认证证书并且在《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产品目录》内的48伏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