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车可以报废吗

2025-03-06 02:21:07  阅读 18 次 评论 0 条

南宁的电车是可以报废的,以下是具体情况:
超标电动自行车

  • 临时号牌(大绿牌):自《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9月1日施行之日起,3年后(即2023年8月31日)不得上道路行驶,意味着达到使用期限后需报废处理。
  • 旧式正式号牌(小绿牌):有效期为10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号牌有效期届满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若不延续,则需报废。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达到摩托车等机动车性能,例如改装后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车辆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一般报废流程
通常情况下,车主如果要报废电车,可前往南宁市车管所设在五一路、邕武路以及仙湖的3个电动车工作站进行号牌注销。电车在注销号牌后,可由车主自行处置,也可联系废旧物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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