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并非完全不给开电车,只是对电车的通行有一定限制和管理规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交通安全因素
- 事故高发:电动自行车仍是深圳市交通事故受伤害主体之一,相关交通事故处于较高水平。部分电车驾驶者存在逆行、闯红灯、骑车带人、与机动车抢道等违规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造成威胁。
- 道路适应性:一些道路没有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狭窄、不连贯,电车与机动车、行人混行,容易造成交通混乱和安全隐患。例如在一些隧道、高架、立交等路段,电车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所以会对其实施限行措施。
- 交通秩序因素
- 通行效率:深圳人口密集,交通流量大。大量电车在道路上行驶,如果不加以规范,可能会影响整体交通通行效率,导致交通拥堵。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电车与机动车、行人争道,会使道路通行能力下降。
- 停放问题:电车保有量较大,部分驾驶者随意停放电车,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影响市容市貌和正常交通秩序,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 消防安全因素
- 充电隐患:电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用户在室内、楼道等不规范的地方充电,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电池等,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 停放安全:如果大量电车在小区、公共场所等集中停放,且没有合理规划停放区域和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增加救援难度。
- 政策法规与标准因素
- 国标滞后:电动车发展迅猛,但国家标准相对滞后,导致市场上存在大量“超标电动车”,在速度、重量、功率等方面超出规定,给交通管理带来困难。
- 地方规定:深圳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电车的管理规定,对电车的通行区域、登记上牌、驾驶行为等进行规范,以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例如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