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电车能上路吗

2025-02-10 22:07:40  阅读 31 次 评论 0 条

在赤峰,电车可以上路,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 电动自行车
    • 合规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车主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经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登记之前,可凭购车凭证临时上道路行驶。
    • 不合规车辆:《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施行前购买的未经登记且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在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发放临时通行号牌后可以上路行驶。条例施行后购买的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则不予登记,不得上路。

  • 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
    • 合规车辆: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的规定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 不合规车辆:条例施行前购买的未纳入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应在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购车凭证,发放临时通行号牌后可上路。条例施行后购买的未纳入公告的此类车辆不予登记,不得上路。


此外,赤峰对电动车还有一些其他上路规定:
  • 骑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需要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则需要年满18周岁。
  • 电动车上路必须悬挂牌照,且要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横过马路需要下车推行。
  • 醉酒后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饮酒或醉酒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 不得牵引或者搭载动物,不得拖拽牵挂载人载物的装置,也不得使用手持电话或其他电子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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