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华县,电动车是需要上牌的。相关情况如下:
-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管理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周口市包括西华县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 上牌规定
- 绿牌: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55千克、设计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车体宽度≤0.45米等条件,并具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悬挂正式号牌(绿牌)。
- 黄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悬挂临时号牌(黄牌),对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之前规定的过渡期为三年,自2024年12月16日起,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
- 上牌所需材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居民,还需提供中心城区有效居住证);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合法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凭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