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租房是否可以放电车,需视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而定,以下是详细介绍:
- 有明确禁止规定的情况
- 广州市三元里村:自2024年5月16日起,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村禁止所有电动车、五类车进村停放,外卖、快递等生活必需品配送电动车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后可入村通行并限时离村。
- 广州市部分地区依据《广州市消防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在居住、办公等室内场所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 中山市依据《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 一般允许但有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 需停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在大部分合规的租房区域,只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不妨碍公共通道、不占用消防通道等,是可以停放的。
- 出租屋首层划定安全区域:广州市越秀区要求出租屋的公共空间、消防通道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要在出租屋首层划定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小型集中临时停放和充电场所。
- 房东同意及满足安全条件可安装充电桩:如果房东拥有产权车位且同意,同时安装场所符合安全条件,可在出租房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方便租户停放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