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与电车相撞的赔偿方式如下:
确定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如一方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若双方都无过错,公平原则就会发挥作用,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就需要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计算赔偿金额
- 人身损害赔偿: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清单等据实计算。
-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收入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期限根据受害人实际误工时间确定。
-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一般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 财产损失赔偿:
- 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 间接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方式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就需按照各自责任的比例来分担损失。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例如,总损失为10000元,交强险赔偿后剩余8000元,若双方责任比例为50%,则各方需承担4000元。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既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