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车间通常属于企业的辅助生产车间,其相关成本费用一般计入 “生产成本 —— 辅助生产成本” 科目。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于供电车间发生的材料、人工等直接成本,以及分摊的制造费用等间接成本,都先在 “生产成本 —— 辅助生产成本” 中进行归集。
然后,根据受益对象和一定的分配方法,将供电车间的成本分配到各受益的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等,如分配到 “生产成本 —— 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等科目中。
如果企业有单独核算供电车间的对外销售业务,那么供电车间的相关收入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对应的成本则计入 “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