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最早可追溯到 1834 年,美国人托马斯制造出第一辆用直流电动机驱动的电动车,由一组不可充电的干电池驱动,只能行驶一小段距离,没有明确的车系归属。
1881 年,法国工程师古斯塔夫・特鲁夫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可充电电动车,这是一辆采用可充电式铅酸蓄电池为动力源的三轮电动车,从结构和用途上看,它类似于当时的人力三轮车或早期的三轮货运车改造而来,也没有严格意义上归属于现代汽车的某个车系。
1891 年,美国人亨利・莫瑞斯制成了第一辆电动四驱车,实现了从三轮向四轮的转变,这是电动车向实用化迈出的重要一步。1894 年,英国的托马斯・帕克基于自己在铅酸电池和发电机方面的技术,成功研制出世界上第一辆量产的四轮电动汽车。这些早期的四轮电动汽车开始逐渐具备了现代汽车的一些特征,但也很难明确将其归为某一特定车系,它们更像是电动汽车发展初期的探索性产品,为后来电动汽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如果从地域和技术传承的角度大致划分,早期电车可以分为以法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洲流派和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流派。欧洲早期电车在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较为领先,法国的古斯塔夫・特鲁夫、英国的托马斯・帕克等发明家为电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美国则在后续的商业化运营方面表现突出,1897 年美国费城电车公司研究制造的纽约电动出租车实现了电动车的商业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