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电车挂牌是否需要撤销因地区和车辆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需要撤销挂牌的情况:
- 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在江苏南京,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即 “小蓝牌” 电动两轮车,将于 2025 年底退出使用。根据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凡悬挂临时信息牌(含非本市籍)的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南京范围内道路上行驶。
- 超标电动车:2025 年 1 月 1 日起,多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相关牌照停止使用,如云南多地 “白底红字” 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河南郑州悬挂黄底黑字临时通行备案号牌的电动车、海南多地蓝底白字牌的非标电动车等。这些地区的车主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车辆淘汰或更换,否则将面临罚款、车辆收缴或强制报废等处罚。
如果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在正常挂牌且车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撤销挂牌,可继续使用。但如果出现车辆报废、转卖、赠与他人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车主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