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交警管电车雨棚吗

2025-03-25 15:55:52  阅读 11 次 评论 0 条

2025 年天津交警管电车雨棚。在电动车上加装雨棚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改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0.3 米。
  • 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1 米。
  • 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1 米。

电动车加装雨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如阻挡视线、遇到大风容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摔倒;加装雨棚后非机动车的车身变宽会占用路面,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时,雨棚有可能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颈部,危及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天津交警会对电车雨棚进行管理,一旦发现,通常会要求骑车人拆除,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或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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