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没有共享电车主要是因为政策限制和城市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具体如下:
- 政策导向:国家、省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佛山市需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这使得大沥镇难以有共享电车运营。
- 交通与安全问题: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佛山以来,存在不按规定停放、通行等情况,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城市管理、交通秩序带来较大影响,还存在一定的火灾安全隐患。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和城市秩序,大沥镇不投放共享电车。
- 停车设施不足:佛山市存在停车供求关系失衡的问题,停车位缺口较大,重点区域停车矛盾突出。共享电车的停放需要占用一定空间,在停车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引入共享电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停车难和城市管理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