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宿州符合规定的电车可以上路,不符合规定的则不允许上路,具体情况如下:
- 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已按照规定登记上牌,包括符合新标准、旧标准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办理了临时通行标志且在过渡期内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可以正常上路。
-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过渡期于 2025 年 2 月底结束,过渡期满后,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及临时通行标志过期仍上路通行的电动自行车,公安部门会严格依法处罚,不允许上路。
- 其他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拼装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或者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导致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影响电动自行车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禁止具有此类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此外,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