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云南对外贸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扎实推进中国(昆明)、中国(德宏)、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标任务落实,打造链接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新生态。
- 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优秀企业和商户发挥 “领头雁” 作用,带动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推动蔬菜、鲜花等特色商品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推进实施通关一体化,扩大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范围。
- 支持贸易新业态探索:加快推进海外仓发展,对企业投入运营满 1 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贴息支持和不超过 300 万元的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对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使用满 1 年以上、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且年使用操作费用超过 10 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金支持。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保税维修,探索发展离岸贸易,推进贸易新业态融合发展。
- 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边境贸易,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南博会数字化平台”“一部手机云品荟” 等建设,帮助企业利用可视化数据开展科学经营,支持外贸领域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壮大。
-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外贸新业态发展需要,科学设置观察期和过渡期,引入 “沙盒监管” 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财税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便捷贸易支付结算管理。
-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促进国内国际检验认证衔接,优化内外贸监管体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重点产业推广运用国际标准,发挥小语种人才优势开展国家标准翻译研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发布等。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升 “一站式” 服务能力,探索与周边国家开展多边、双边合作,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国际互认。
-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提出,2025 年底前建立实施 RCEP 先行示范区,全面推进与 RCEP 成员国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推进贸易自由便利,支持瑞丽、河口、磨憨成为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加快落实东盟国家边民互市进口商品来源地政策,推动 “食药同源” 商品进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