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小米su7累计交付量

2025-05-06 13:55:30  阅读 11 次 评论 0 条

截至 2025 年 4 月底,小米 SU7 的累计交付量已突破22.5 万台。这一数据基于小米官方公布的交付节奏和第三方机构的验证信息综合得出:

一、分阶段交付数据解析


  1. 2024 年交付基础
    自 2024 年 4 月启动交付至当年底,小米 SU7 累计交付13.6 万台。这一成绩在造车新势力中表现亮眼,尤其是第四季度单季交付量达 6.97 万台,毛利率提升至 20.4%,显示出产能爬坡和市场接受度的快速提升。

  2. 2025 年交付增长态势

    • 1-2 月稳定增长:2025 年 1 月交付量超 1.5 万台,2 月突破 2 万台,连续 5 个月保持月交付量超 2 万台。
    • 3 月创纪录:3 月交付量达29,186 台,推动累计交付量突破 20 万台。乘联会数据显示,SU7 以 29,244 辆的销量位居 3 月自主 C 级轿车榜首。
    • 4 月高位运行:4 月交付量为28,000 台,其中 SU7 Ultra 双风道前舱盖版开始交付,但占比不足 10%(约 2,850 台),SU7 普通版仍贡献主要销量。

  3. 累计交付量计算
    将 2024 年与 2025 年前四个月的数据相加,累计交付量为:
    13.6 万(2024 年) + 1.5 万(2025 年 1 月) + 2 万(2 月) + 2.9 万(3 月) + 2.5 万(4 月普通版) ≈ 22.5 万台


二、市场表现与产能支撑


  1. 订单与产能平衡
    截至 2025 年 3 月底,SU7 系列累计锁单量近 38 万台,未交付订单仍超 18 万台。小米汽车通过优化生产线,单班产能已达 300 台 / 日,年产能规划 35 万台。尽管 4 月交付量环比微降 3.4%,但产能利用率接近极限,交付周期延长至 45 周(约 11 个月)。

  2. 车型结构与市场竞争力
    SU7 标准版(21.59 万起)和 Pro 版(24.59 万起)占销量主力,分别以高性价比和高阶智驾功能吸引家庭用户;SU7 Ultra(52.99 万起)则针对性能玩家,累计销量突破 5,000 台,进一步巩固品牌高端形象。在 20-30 万元纯电轿车市场,SU7 持续领跑,3 月销量超第二名比亚迪汉近 2 倍。

  3. 渠道与服务网络扩张
    截至 2025 年 4 月,小米汽车门店增至 269 家,覆盖 74 座城市;服务网点达 132 家,覆盖 79 城。5 月计划新增 29 家门店,进一步下沉至宜昌、芜湖等城市,为后续销量增长奠定基础。


三、行业地位与未来展望


  1. 新势力阵营排名
    2025 年 4 月,小米以 2.8 万台的交付量位列新势力第四,落后于零跑(4.1 万台)、小鹏(3.5 万台)和理想(3.4 万台),但作为唯一以单一车型进入榜单的品牌,其市场集中度优势显著。

  2. 全年目标与挑战
    小米已将 2025 年交付目标从 30 万台上调至 35 万台。下半年推出的首款纯电 SUV YU7(预计售价 25 万元起)将成为新的增长点,但需应对零跑 C10、小鹏 MONA M03 等竞品的冲击。此外,3 月底安徽 SU7 事故可能对短期订单转化产生一定影响。

  3. 长期战略意义
    SU7 的成功不仅体现在销量上,更在于其推动小米汽车业务毛利率从 2024 年二季度的 15.4% 提升至四季度的 20.4%,单车亏损从 6.6 万元收窄至 1 万元,预计 2025 年有望实现盈亏平衡。这为小米在智能电动车赛道的长期竞争提供了关键支撑。


四、数据验证与局限性说明


  1. 官方与第三方数据对比
    小米官方数据与乘联会、MarkLines 等第三方机构数据高度吻合。例如,3 月 SU7 销量 29,244 辆(乘联会)与小米官方公布的 29,186 台基本一致。但需注意,部分非官方来源可能存在统计口径差异,如将 SU7 Ultra 计入普通版销量。

  2. 统计时间节点
    截至 2025 年 5 月 4 日,小米尚未公布 4 月详细车型交付占比。上述数据基于 SU7 Ultra 交付量不超过 3,000 台的合理推测,实际数值可能因官方披露调整。


综上,小米 SU7 凭借稳定的交付节奏、精准的产品定位和快速扩张的渠道网络,已成为中国智能电动车市场的标杆车型。随着产能释放和新品上市,其累计交付量有望在 2025 年底突破 30 万台,进一步改写行业格局。

本文地址:http://www.lmsyx.cn/post/88433.html
免责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admi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