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电车通常是需要上牌的。以下是详细情况:
电动自行车
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实施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者或代理人需在购车后15日内向区级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或便捷服务站点提交上牌申请。需准备的材料有:
- 身份证明: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 购车发票: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非机动车销售发票。
- 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合格证明: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其他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电动摩托车
根据上海市发布的相关规定,电动摩托车也需要上牌。相关规定如下:
- 购车人需要是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员,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
- 购车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 购车人需缴纳车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购车人需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 购车人需在指定的上牌地点办理上牌手续。
特殊情况
以下类型的电动车不需要上牌:
- 非机动车: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具有两个车轮的道路车辆。这类车辆不需要上牌,但需要在购买时取得购车发票等合法证明文件。
- 残疾人专用车:专门为残疾人设计、制造的车辆,包括轮椅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这类车辆不需要上牌,但需要持有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 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的专用车:这些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并且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不需要上牌,但使用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