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纯电车是有补贴的,以下是相关补贴政策: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补贴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本人名下在上海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 补贴对象条件:个人消费者信用状况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在上海市登记的小客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领过上海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旧车转让日期应介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新车购买日期以上海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应当介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应当介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之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转让车辆不得转回本人名下,新购车辆应当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2万元。
- 补贴对象条件: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申请方式: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提交补贴申请。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之间提交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