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一般所说的电车三证有上牌前的“三证”和上路的“三证”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上牌前需准备的三证
- 身份证:车主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非广西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如南宁市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用于证明车主身份和居住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在南宁上牌的条件。
- 车辆合格证:由电动车生产厂家提供,证明车辆在出厂时已经通过了合格检验,产品的各个配件及质量都已经合格,能够上市销售。包含车辆的总体信息如车辆品牌、生产厂家、车辆编码、3C认证编号等,以及车辆的相关参数如电机型号、电池类型、额定电压等。
- 购车发票:由商家开具给车主的购车凭证,发票上需载明车辆品牌、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等信息,用于证明车辆的合法购买来源以及确定车辆购买价格等信息,是办理上牌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
上路时需具备的三证
- 行驶证:在车辆完成上牌登记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类似于汽车的身份证,上面记录了车辆的基本信息、所有人信息、检验日期等,上路时必须随车携带,遇到交通执法人员检查时,需要出示。
- 驾驶证: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通常不需要驾驶证,但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属于机动车,上路时车主必须持有对应的驾驶证,如D类驾驶证等。
- 保险凭证:作为机动车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需要购买交强险,车主需随车携带有效的交强险保单,遇到交通事故时可凭此享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一般没有强制购买保险的要求,但部分车主可能会自愿购买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