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电车不可以过湛江。《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情况如下:
-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电动自行车。
- 超标电动自行车:《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曾对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限从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从2023年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使有临时号牌也禁止上路,无牌就更不允许上路了,违者将面临一千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