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通常可以进入天河区,但有部分区域和时段有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 花城广场和海心沙区域: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1月8日发布的通告,自2025年2月8日起,花城广场(珠江西路以东、珠江东路以西、黄埔大道以南、临江大道以北)和海心沙全岛范围内,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因执行公务或者场地内作业管理需要的除外。
- 部分道路分时段限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在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行驶。
除了上述特定区域和时段的限制外,在天河区的其他大部分区域,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是可以正常通行的。这些规定主要包括:
- 车辆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取得广州市的电动车车牌、行驶证才能上路行驶,禁止无牌电动车、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和改装电动车上路。
- 骑行规范: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要遵守交通信号通行;驾驶人与乘坐人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等。